无障碍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机构职能 > 委内科室
内设机构
发布时间:2020年04月21日 作者:国资委信息管理员 来源: 浏览次数: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安全、机要、信息、档案、信访、财务和后勤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起草综合性文稿。承担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督查上级机关、领导批办事项的落实。负责机关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委机关党群、纪检等工作。负责委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定点帮扶工作。联系指导所监管企业维护稳定工作。

  (二)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和党建工作科。按照管理权限,承担所监管企业领导人员的考察工作并提出任免建议,负责所监管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人员管理工作,负责外部董事、股权代表的管理工作。拟订向国有控股和参股公司派出国有股权代表的方案。研究制定加强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建设的有关政策。指导监督所监管企业组织人事、人才、教育培训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意识形态、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统战和群团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

  (三)产权管理与政策法规科。研究提出完善乌海市国有资产产权管理的意见,拟订国有资产产权管理办法。承担出资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等工作。承担出资企业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和备案工作。审核所监管企业资本金变动、股权转让及发债方案。监督、规范国有产权交易。负责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审核出资企业章程。研究提出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和制度改革的政策建议。组织开展国企国资政策理论问题研究。承担委机关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和法律事务工作。指导推动所监管企业法治建设和法律顾问工作。指导监督各区国有资产监管工作。

  (四)资本运营与考核分配科。承办所监管企业财务预决算的有关工作。综合研究国有经济和所监管企业的运行状况。研究提出所监管企业重大资产损失责任追究的意见和措施。承担所监管企业清产核资和资产损失核销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风险管控。督促选任总会计师报告企业重要经营事项和重大风险。承担国有资产统计分析及信息发布工作。健全所监管企业对标体系。完善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年度和任期考核。提出所监管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办法。调控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总体水平。提出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和激励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规范所监管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和职工福利保障工作。指导监督所监管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等工作。拟订推动所监管企业资本运营工作的指导意见并组织实施。指导所监管企业对所从事的金融业务加强管理与服务。组织指导有关投资基金的设立和运作。归口管理国资委履行多元投资主体企业股东职责等工作。组织出资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承担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监督执行有关工作。

  (五)规划发展与企业改革科。研究提出优化市属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的政策建议,指导所监管企业进行布局和结构调整。指导所监管企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的制定和实施。负责对所监管企业投资进行监管。研究提出推动所监管企业实施科技创新战略的政策建议,指导所监管企业科技创新和信息化建设。指导协调所监管企业与地方、部门加强合作。研究提出国有企业改革的政策建议。指导所监管企业加强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和董事会建设。拟订所监管企业合并、股份制改造、上市、合资、分立等重组和设立方案。指导推进国有企业剥离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下岗职工安置工作。

打印 关闭

上一条:

下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