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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国资委多措并举提升国资监管效率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20日 作者: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来源:国资委 浏览次数:

      开展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以来,乌海市国资委始终按照向管资本为主转变监管职能的要求,着力完善国资监管体制,优化监管方式,监管专业化、体系化、法治化进一步体现。一是国资监管体系不断健全制定《乌海市国资委权责清单及工作指引(2024版)》《乌海市国资委委托监管企业管理办法》《乌海市国资委2024年度指导监督三区国资工作计划》等办法,进一步精细化国资监管事项,细化委托监管职责权限,不断增强全市国资监管合力。印发《乌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出资人监督与纪律监督 监察监督 巡察监督 审计监督 社会监督的协同工作办法》《市国资委党委与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沟通会商机制(试行)》,实现出资人监督与审计监督、纪检监察监督、巡视巡察监督以及社会监督力量的有效衔接和工作协同,充分利用各方监督检查成果,凝聚和发挥监督合力,切实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二是持续深化分类考核、分类核算。区分功能定位分类考核。聚焦“盈利、创新、防风险”,根据企业功能定位、行业特点等,以“一利五率”为核心,突出市委、市政府部署重点任务的考核,“一企一策”设置更有针对性、个性化的考核指标,确保考核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建立科学客观、可量化的国有企业功能价值评价体系,科学、客观评价企业运营成效,推动市属国企主动融入全市发展大局,实现高质量发展。三是强化重点领域风险防控严格规范监管企业投资管理,修订印发《乌海市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2024版)》《乌海市出资监管企业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乌海市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督促市属国企参股投资委派人员签订《履职尽责协议》,规范委派人员履职强化投资行为事前规范、事中监控、事后问效全过程监管,严防国有资产流失。是企业合规经营管理水平全面提升。制定《乌海市国资委监管企业阳光采购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规范市属国企阳光采购行为,防范采购廉洁风险和经营风险。开展合同大起底、招标采购检查等专项合规监督工作,制定《乌海市市本级涉企资产处置意见》,开展产权交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对发现的资产评估管理不够规范等问题全面完成整改,不断提升企业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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