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国资委印发《乌海市出资监管企业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构建投资全周期闭环管控机制。
一是明晰适用范围与实施时限。覆盖市属国企固定资产、股权投资项目,区分常规项目、分期项目、停建滞销项目设置差异化后评价开展时间,实现各类投资全覆盖复盘。二是细化分类评价标准。分别制定固定资产、股权投资评价框架,从决策流程、经营效益、可持续发展等维度全面复盘,境外投资增设产业安全专项评价。三是规范评价实施流程。企业每年同步报送投资计划与后评价工作计划,大额非主业、问题项目须聘请第三方独立评价,落实利益回避要求,统一报告报送与档案留存标准。四是强化评价结果刚性运用。后评价成果作为企业投资规划、董事及经营层履职考核重要依据,存在违规投资问题限期整改,造成国资损失依规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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