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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乌海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实施方案》解读
索  引  号: 11150300MB1531743J/2021-08695 发文字号: 乌国资发〔2019〕94号
发文机构: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信息分类: 政策解读
概       述: 《乌海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实施方案》解读
成文日期: 2020-01-02 00:00:00 公开日期: 2020-01-02 09:24:47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有效
《乌海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实施方案》解读
作者:国资委站点管理员 来源:国资委 浏览次数: 打印 保存 关闭

关于《乌海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

管理实施方案》的解读

    经乌海市委常委会研究同意,乌海市国资委印发了《乌海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就《实施方案》作如下解读。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为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指导意见》(厅字〔2019〕19号)部署加快推进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要求,自治区国资委制定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方案》。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经征求各相关部门、企业意见,报经乌海市委常委会研究同意后于2019年12月31日印发实施。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分六部分:

一是目标任务。坚持依法依规、以人为本、协调联动、平稳有序的原则,按照移交条件成熟的国有企业率先推进,其他企业稳妥推进的工作步骤,确保在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移交工作。

二是总体要求。实现统一管理各有关单位要统筹谋划制定工作方案和具体实施细则做好服务保障坚持在政治上尊重、思想上关心、生活上照顾、精神上关怀增进社会和谐加强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切实维护合法权益营造良好工作氛围确保有序移交、平稳过渡。

三是移交事项。明确退休人员接收主体、档案移交、党员组织关系移交、资产无偿划转、妥善处理统筹外费用、社会保障管理服务衔接、完善管理服务职能。

四是移交步骤。分为准备阶段(2019年11月-2020年3月底),主要工作是企业前期准备工作准备移交材料、企业拟定移交工作方案和维稳方案;市直各部门、三区政府前期准备工作;.宣传发动,有序推进。移交阶段(2020年4月-2020年6月底),签订交接书、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核对信息发放联系卡、传递数据及时衔接、做好资产划转工作。收尾阶段(2020年6月至10月底),接收地街道和社区将移交到本辖区的退休人员纳入社区进行管理服务,并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创新服务方式、丰富服务内容。

五是政策措施。落实资金保障、规范账务处理、妥善安置职工。

六是组织保障。加强组织领导,市人民政府成立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责任,市直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督促指导,统筹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督促各区落实责任,确保工作进度。加强考核督导,将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各区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加强舆论宣传,引导退休人员形成合理的改革预期,确保社会秩序安全稳定。

三、主要措施

明确了有关政策。一是明确对2020年前完成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接收情况,采取适当方式予以一定支持。二是明确要求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三是明确企业内部退养人员不纳入移交范围。四是明确了国有企业按照属地档案管理部门、单位确定的规定进行处理后移交。五是明确了驻市央、区企是本企业退休人员移交工作的责任主体。六是明确将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情况分别纳入区政府工作业绩考核,层层落实责任,确保移交接收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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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