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关于印发《乌海市国有企业改革配套政策制度》的通知政策解读(第一次) | ||||||||
索 引 号: | 11150300MB1531743J/2021-08696 | 发文字号: | |||||||
发文机构: |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信息分类: | 政策解读 | ||||||
概 述: | 关于印发《乌海市国有企业改革配套政策制度》的通知政策解读(第一次) | ||||||||
成文日期: | 2020-10-19 00:00:00 | 公开日期: | 2021-12-01 09:30:03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有效 |
《乌海市国有企业重大项目投资风险
监督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适应党中央、国务院以及自治区党委政府和乌海市委、市政府对加强国有企业投资监管工作新要求,进一步规范出资监管企业投资活动,提高企业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有必要建全完善国资监管制度体系,修订《乌海市国有企业重大项目投资风险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政策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以及《内蒙古自治区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对《办法》进行修订。
三、主要内容
《办法》包括总则、投资风险管控体系建设、投资事前风险管理、投资事中风险管理、投资事后风险管理、责任追究和附则等共七章27条内容。
第一章为总则。主要是对制定《办法》的目的,投资监管目标任务、出资监管企业投资主体定位和工作要求进行了表述,并对《办法》所称重大投资、股权投资、主业、非主业等概念进行了定义,对企业投资应遵循的原则进行了阐述。
第二章为投资风险管控体系建设。要求企业要建立健全投资管理制度,企业的投资活动应纳入年度投资计划。市国资委对企业各级主业类投资项目实行备案管理,对一级企业和重要子企业非主业类投资项目实行核准管理,其他二级及以下企业非主业类投资项目实行备案管理,特别监管类项目实行核准管理。特别监管类主要包括企业境外投资项目和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含)的投资项目。
第三章为投资事前风险管理。重点对企业项目选择、前期论证、年度投资计划编制、报送和备案管理程序,以及境外投资项目进行了规范。
第四章为投资事中风险管理。跟踪掌握企业实施中的投资项目进展情况,并要求企业定期对实施、运营中的投资项目进行跟踪分析,针对外部环境和项目本身情况变化,及时再决策。
第五章为投资事后管理。重点对企业年度投资报表信息报送、开展项目后评价工作、开展重大投资项目专项审计进行了规定和要求。
第六章为责任追究。主要是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的规定。
四、特色亮点
《办法》将国有企业投资事前、事中、事后管理有机衔接,对重大投资管理事项作出了明确规定,依据国有企业投资事项按主业、非主业及投资金额规模等,明确了审批主体与审批程序。同时,对国有企业重大投资事项全过程风险管理提出要求,强化了投资风险管理,就责任追究及适用范围等作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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