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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市国资委《2023年档案工作要点》解读
索  引  号: 11150300MB1531743J/2023-10539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信息分类: 政策解读
概       述: 市国资委《2023年档案工作要点》解读
成文日期: 2023-07-10 00:00:00 公开日期: 2023-10-27 16:29:16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有效
市国资委《2023年档案工作要点》解读
作者: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来源:国资委 浏览次数: 打印 保存 关闭

       为认真落实全市档案工作要求,加快推进全市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各项重点任务落实,市国资委结合自身实际将档案工作各项要求做细做实制定本要点,要点共分七个部分。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工作安排,持续推进档案法治建设,以信息化建设和数字化转型为抓手,着力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切实解决制约档案工作发展的短板、难点、问题,着力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二、强化政治引领,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牢牢把握档案工作的政治属性,扎实履行“为党管档、为国守史”的重要职责,以实际行动服务档案事业发展。

  三、加强依法治档,推进档案法治化建设

  深化档案领域法治建设,进一步健全“互联网+监管”手段,深化“放管服”改革,梳理形成监管事项目录清单与实施清单。

  四、着力提升档案工作水平

  结合实际逐步加强档案工作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组织开展业务科室档案整理培训。适时开展档案数字化工作,逐步实现纸质档案的数字化管理。

  五、树牢底线思维,强化档案安全管理

  定期对档案库区安全、档案实体进行检查,确保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将档案安全责任工作落实到人落实到事。

  六、加强对所属国有企业的档案管理指导

  积极指导市属国有企业的档案管理工作,督促企业建立健全档案工作制度。

  七、积极组织档案管理宣传教育培训

  组织机关及国有企业共同举办形式多样的档案管理宣传活动,提升档案管理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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