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全市国资监管机构出资企业资产资源清查盘活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 ||||||||
索 引 号: | 11150300MB1531743J/2025-03717 | 发文字号: | 无 | ||||||
发文机构: | 乌海市国资委 | 信息分类: | 政策解读 | ||||||
概 述: | 《全市国资监管机构出资企业资产资源清查盘活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 ||||||||
成文日期: | 2025-06-23 00:00:00 | 公开日期: | 2025-06-23 16:00:24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有效 |
一、制定背景和必要性
为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自治区党委十一届九次全会部署,响应内蒙古自治区国资委关于国有资产盘活要求,结合乌海市实际,制定本方案。旨在解决国有资产闲置低效问题,推动国有资本高效流动和保值增值。
二、核心目标
(一)摸清家底。全面清查各级国有企业(含控股子企业)的实物类(土地、房屋、设备等)和权益类资产(股权、专利、特许经营权等),建立台账。
(二)盘活增效。1–2年内基本完成闲置低效资产盘活;2025年底前,权属清晰资产盘活率达70%;2026年重点攻坚历史遗留问题资产。
(三)长效管理。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盘活经验,提升资产使用效率与收益水平。
三、盘活方法
针对闲置低效无效资产资源,各级国有企业结合资产资源特点,可通过资产处置、股权转让、资产证券化、闲置资产开发利用、引入专业机构委托经营管理等方式,精准施策、依法合规、积极创新、多措并举盘活企业存量资产资源。
四、保障措施
包括加强组织保障、加强沟通协调、强化督促推进、健全容错机制等4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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