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关于乌海市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038号 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 ||||||||
索 引 号: | 11150300MB1531743J/2023-13568 | 发文字号: | 038 | ||||||
发文机构: |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信息分类: | 建议提案 | ||||||
概 述: | 关于乌海市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038号 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 ||||||||
成文日期: | 2023-09-08 00:00:00 | 公开日期: | 2023-09-08 10:56:05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有效 |
郝晓会委员(九三界):
收到您提出的《关于我市国有企业建设运营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提案》后,市国资委高度重视,制定了《2023年度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实施方案》,积极对接市能源局、市科技局、市发改委等部门学习了解相关政策规定,召集有关部门及监管5户集团公司举办了座谈会,认真研究了市属国有企业参与利用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事宜。现将提案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乌海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基本情况
我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根据不同并网模式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已入选国家级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试点的项目,该项目自用电量占比无限制,剩余部分可全部上网获得电费收益;另一类是普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该项目需自我消纳电量达75%以上,余电上网电量占比不得高于25%。
我市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情况:2021年海勃湾区成功获得“海勃湾区整县屋顶10.8万千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成为全国676个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试点之一,该项目由海勃湾区属国企工投公司与龙源电力集团公司合作建设。海南区和乌达区暂未被列为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示范县。
我市普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情况:根据自治区能源局《内蒙古自治区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内能新能字〔2021〕338号),2021-2023年自治区分配给我市的分布式光伏总容量为23万千瓦,截止目前,剩余指标为16.05万千瓦。
二、市属国有企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情况
目前,市属国企结合业务开展实际,积极参与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市城投集团公司大力推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在新建大型公共建筑工程中的开发建设,计划利用市公共文化中心博物馆、图书馆、档案馆、乌兰牧骑业务用房等建筑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该项目正在建设中,力争在年底封顶后,有序开展安装光伏组建相关工作,预计发电能力达342千瓦。市公交集团公司正在实施公司院内新建车棚顶组装348.8千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预计于今年7月底完工并投入使用;由该集团负责建设的乌海客运枢纽公交场站车棚顶1兆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正在立项,预计7月进场施工。市工投集团公司与国能西来峰公司达成初步合作意向,计划在高新工业园区利用现有厂区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已开展对高新工业园区生活净水厂、工业净水厂、岸边取水泵站厂房屋顶等闲置区域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方案设计,待方案设计完成后,继续推进合作事项的商谈。
三、国有企业开展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存在问题
(一)根据自治区能源局《内蒙古自治区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内能新能字〔2021〕338号)规定,申报项目为装机容量0.6万千瓦及以下的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开发模式分为全部自发自用和余电上网两类,其中余电上网电量比例不高于25%。因此该项目适合用电负荷较大的企业建设,对于自用电量规模小的我市国有企业经济效益不佳。 (二)因我市气候干燥风沙大,光伏板清洗、修理维护等后期运维成本较高,如没有一定规模、经验的专业技术团队,难以实现预期收益。
(三)利用行政事业单位屋顶资产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新建建筑屋顶可按照建设图纸直接施工,但老旧建筑物的利用则存在图纸材料留存不完整,需聘请专业机构对建筑物消防、防雷、防风、屋顶荷载等方面进行评估,投入成本较高等问题。另外项目建成后投资建设方和委托方在利润分配方面难以达成一致。
(四)因国家暂没有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优惠补贴政策,单体装机规模小的项目投资收益较差,装机规模大的项目投资金额大,投资期限长,国有企业自有资金、闲置资金缺乏,融资成本较高,难以通过此类项目获得较好的投资回报,投资后存在一定的投资风险。
综上,根据现行国家政策规定、优惠补贴政策、光伏发电市场实况等,以我市市属国企目前的财力、专业技术条件,只能力所能及的利用公建项目屋顶资源,建设一些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暂不宜开展大规模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运营。
四、 我市产业引导基金情况
2021年我市成立了首支产业发展基金“乌海市新动能转型发展引导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基金规模为2.01亿元,市城投集团公司和市国投集团公司合计认缴出资1亿元(占49.75%股权),主要投向为新能源新材料、精细化工等领域内的相关企业。考虑目前市场需求、收益、回报周期等情况,该基金目前未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上投资。
五、下一步工作安排
市国资国企将抢抓新能源建设机遇,进一步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及结构战略性调整。市属国企在积极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同时也正在大力拓展新能源新材料项目建设,市城投集团公司积极推进太阳能在建筑中的应用,在大型建筑代建项目推广太阳能建筑一体化技术。该集团公司已完工的乌海职业技术学院新建综合教学楼、学生公寓楼及综合服务楼项目和正在实施的乌海市第一中学新校区项目,生活热水系统热源形式全部为平板太阳能集热系统,同时设置空气能热泵做为辅助热源。市国投集团公司计划与内蒙古能源集团、阿拉善盟属国有企业共同出资组建平台公司,参与千万千瓦级大型新能源基地和绿电替代合作示范区建设,目前已与内蒙古能源集团公司签订合作协议;有序推进乌海抽水蓄能电站二期项目的投资入股工作,争取最大股比份额,共享项目收益;该集团公司正在实施的乌海市委党校二期建筑供热、供冷及生活热水的零碳能源供应项目,预计2023年6月底完工。市公交集团公司计划在中心城区范围内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站20座(预计2023年6月开工),充电桩100个;在三区范围内建设新能源重卡充换电站20座。市工投集团公司参股投资内蒙古轩华新能源公司,实施高新园区国轩产业配套光伏发电示范项目;与广聚新材料公司合资成立广阔公司,共同实施高新园区油气氢(氨)电一体综合能源岛建设,目前已完成加气站、加油站设备招标、可研、设计等工作;与国能西来峰电力公司签订框架合作协议,合作开展集中式光伏项目运维事宜;参股投资内蒙古国轩零碳科技公司实施锂电池负极石墨化项目,双方正在协商增资入股事宜。
感谢您对我市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关心以及支持,市国资委将紧紧围绕我市打造2个千亿级产业集群、5个超百亿级全产业链群的发展思路,紧密结合市属国企实际,继续支持市属国企在分布式光伏发电市场寻找机遇拓展业务,寻求新的盈利点,助力我市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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