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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机关职能
索  引  号: 11150300MB1531743J/2020-00001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 国资委 信息分类: 机关职能
概       述: 机关职能
成文日期: 2023-09-26 00:00:00 公开日期: 2023-09-26 11:09:58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机关职能
发布时间:2023-09-26 11:09:58 作者: 来源:国资委 浏览次数:

乌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规定

  第一条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批准的《乌海市机构改革方案》和乌海市印发的《乌海市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乌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是乌海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

  第三条  乌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市委相关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乌海市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乌海市本级所属企业(不含金融类企业)的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二)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订考核标准和措施办法,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三)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

  (四)按照管理权限,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健全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五)负责组织出资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拟订乌海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

  (六)对出资企业的国有及国有控股、参股企业的国有资产的产权变更处置等依法进行监督管理。

  (七)按照出资人职责,负责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乌海市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等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

  (八)负责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制定乌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有关制度,依法对各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九)完成乌海市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  乌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安全、机要、信息、档案、信访、财务和后勤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起草综合性文稿。承担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督查上级机关、领导批办事项的落实。负责机关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委机关党群、纪检等工作。负责委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定点帮扶工作。联系指导所监管企业维护稳定工作。

  (二)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和党建工作科。按照管理权限,承担所监管企业领导人员的考察工作并提出任免建议,负责所监管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人员管理工作,负责外部董事、股权代表的管理工作。拟订向国有控股和参股公司派出国有股权代表的方案。研究制定加强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建设的有关政策。指导监督所监管企业组织人事、人才、教育培训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意识形态、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统战和群团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

  (三)产权管理与政策法规科。研究提出完善乌海市国有资产产权管理的意见,拟订国有资产产权管理办法。承担出资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等工作。承担出资企业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和备案工作。审核所监管企业资本金变动、股权转让及发债方案。监督、规范国有产权交易。负责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审核出资企业章程。研究提出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和制度改革的政策建议。组织开展国企国资政策理论问题研究。承担委机关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和法律事务工作。指导推动所监管企业法治建设和法律顾问工作。指导监督各区国有资产监管工作。

  (四)资本运营与考核分配科。承办所监管企业财务预决算的有关工作。综合研究国有经济和所监管企业的运行状况。研究提出所监管企业重大资产损失责任追究的意见和措施。承担所监管企业清产核资和资产损失核销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风险管控。督促选任总会计师报告企业重要经营事项和重大风险。承担国有资产统计分析及信息发布工作。健全所监管企业对标体系。完善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年度和任期考核。提出所监管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办法。调控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总体水平。提出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和激励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规范所监管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和职工福利保障工作。指导监督所监管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等工作。拟订推动所监管企业资本运营工作的指导意见并组织实施。指导所监管企业对所从事的金融业务加强管理与服务。组织指导有关投资基金的设立和运作。归口管理国资委履行多元投资主体企业股东职责等工作。组织出资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承担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监督执行有关工作。

  (五)规划发展与企业改革科。研究提出优化市属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的政策建议,指导所监管企业进行布局和结构调整。指导所监管企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的制定和实施。负责对所监管企业投资进行监管。研究提出推动所监管企业实施科技创新战略的政策建议,指导所监管企业科技创新和信息化建设。指导协调所监管企业与地方、部门加强合作。研究提出国有企业改革的政策建议。指导所监管企业加强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和董事会建设。拟订所监管企业合并、股份制改造、上市、合资、分立等重组和设立方案。指导推进国有企业剥离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下岗职工安置工作。

  

  办公地址:乌海市海勃湾区宜化街2号乌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402室

  邮政编码:016000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800 (周一到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473——3995885

  负责人姓名:王利峰

乌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所属事业单位

(一)乌海市国有资产信息服务中心。

   乌海市国有资产信息服务中心,为乌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所属相当于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一、主要职责任务

     1、负责全市经营性国有资产统计分析和信息发布工作。

     2、负责市国资委机关及二级单位的政务服务、综合保障、劳资、财务、档案、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

     3、负责机关办公自动化的建设与管理。

     4、完成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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