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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乌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乌海市财政局 关于2023年乌海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专项转移支付绩效自评情况的报告
索  引  号: 11150300MB1531743J/2024-03556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 乌海市国资委 信息分类: 预算/决算
概       述: 乌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乌海市财政局 关于2023年乌海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专项转移支付绩效自评情况的报告
成文日期: 2024-03-20 00:00:00 公开日期: 2024-03-20 10:13:22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有效
乌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乌海市财政局 关于2023年乌海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专项转移支付绩效自评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4-03-20 10:13:22 作者: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来源:国资委 浏览次数:

  

  

  

  乌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乌海市财政局

  关于2023年乌海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专项转移支付绩效自评情况的报告

  

  

自治区国资委:

  按照《关于做好2023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资金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内国资资本函〔2024268号)、《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内财绩效〔2024164号)要求,现将2023年乌海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专项转移支付绩效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自治区下达专项转移支付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自治区财政厅下达(预拨)乌海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资金163万元。下达年度绩效目标为:在2023年底前,将2023年新办理退休手续的国企退休人员常态化移交街道和社区实行社会化管理,国有企业不承担移交后的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费用。
  (二)乌海市资金安排、分解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我市按照中央确定的补助标准和各接收单位拟接收中央企业退休人员数量,及时预拨各接收单位中央补助资金163万元,海勃湾区拨付123万元,海南区拨付11.5万元,乌达区拨付28.5万元;同时将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按照国家政策要求和《乌海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方案》规定,我市确定的工作绩效目标为:从202311日起,驻市国有企业已退休人员与新办退休手续职工,其管理服务工作与原企业分离,常态化移交给街道社区实行社会化管理,国有企业不承担移交后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费用。
  二、绩效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在收到自治区财政厅专项资金指标文件后,我市立即启动资金分配程序,严格执行转移支付管理制度及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科学分配中央补助资金。并由市财政局下发《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中央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乌财资〔20221179号),第一时间将中央补助资金全部下达到各区财政,市本级财政资金拨付下达率为100%。乌达区与海南区财政资金拨付下达率均为100%,海勃湾区财政目前有结余资金35,原因为:资金分配指标文件区财政已下达各用款单位,但部分用款单位正在履行款审批流程,而暂时形成资金结余。因此乌海市总体资金拨付下达率为79%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一是落实资金保障政策。将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由街道和社区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二是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在预算执行过程中,积极督促各接收单位严格遵守资金使用方向,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增强街道和社区保障能力,提升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管理服务水平。同时进一步加强资金监督管理,通过听取情况汇报和开展实地督导等方式,保障资金规范使用和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常态化移交工作顺利实施。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3年,在自治区财政厅和自治区国资委的大力支持下,乌海市全面完成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常态化移交工作目标任务,驻市国有企业已退休人员与新办退休手续职工已全部常态化移交街道和社区实行社会化管理。国有企业不承担移交后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费用。建立经费保障机制。将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纳入市、区两级财政预算,及时拨付中央补助资金,为顺利完成驻市央企退休人员社会工作管理常态化移交提供资金保障。形成工作合力。畅通信息沟通渠道,建立工作人员微信群,使政府、企业与街道社区之间各司其责、密切配合,做到应交尽交,应接尽接,实现退休人员档案、党组织关系、管理服务实质性移交,同步提升社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管理服务保障水平。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分析。截至202312月底,乌海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目标任务已经全面完成,累计接收驻市央企退休人员5334人,总体移交协议与补充协议全部签毕,人事档案、党组织关系全部移交,退休人员移交任务完成率、档案移交任务完成率、党组织关系移交任务完成率达到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后,各接收单位立足退休人员法定权益保障和服务需求,积极创新管理服务方式,提升管理服务水平。一是减轻国有企业负担。接收的退休人员管理服务职能全部移交到街道社区,实现社会化管理,国有企业不承担移交后的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费用。二是提供社会保障管理服务。部分单位实行首问负责、一窗受理、全程代办、服务承诺等制度,为退休人员提供社会保险政策咨询查询服务,进行退休人员生存认证,帮助企业退休人员的遗属申请丧葬补助金、抚恤金、遗属津贴等,依法保障退休人员的相关待遇,确保社会保障管理服务有效衔接。三是提供人事档案保管查询服务。部分接收单位建立数字化档案查询系统,为各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提供档案查询服务,方便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办理相关业务。四是组织退休党员开展活动。转接退休党员组织关系,编入所在社区(村)党支部或党小组,组织退休党员开展组织活动和党员管理教育等工作。五是提供社会化管理服务。建立退休人员工作台账,开展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困难救助工作;利用现有活动场所、文体设施,组织开展各类文体活动、学习培训等;指导和帮助国有企业退休人员通过各种形式的社会公益活动发挥余热,开展自我管理和互助服务。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我市2023年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常态化移交工作目标已经完成,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得到进一步剥离,国有企业退休人员法定权益和服务需求得到进一步保障,逐步实现国有企业退休人员随退随转,移交地方管理。中央企业和退休职工对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综合满意度为90%以上。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我市未出现偏离绩效目标情况。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将绩效评价结果按有关规定要求予以公开。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乌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乌海市财政局            

20243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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