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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资委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年01月30日 作者: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来源:国资委 浏览次数: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乌海市国资委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为人民服务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有序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充分发挥市国资委门户网站作为我委政务信息公开的主渠道作用,主动公开委机关职能职责、内设机构、委领导工作分工及权力清单,委机关"三公"经费预决算、市直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动态等内容。2022年度在市国资委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国资监管信息96条,在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信息21条,自治区国资委网站发布信息39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我委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0件。

  (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2年,未发生与我委信息公开有关的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案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地方政府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市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策解读形式相对单一,多以文字解读为主。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力量不足,业务水平仍需进一步提升。下一步,市国资委将做好以下提升工作:一是进一步明确科室信息公开的主体责任,由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有关科室落实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内容制作工作,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二是采取多种形式对政策文件进行解读,增加政策解读的力度。三是做好部门文件的政策解读工作,采取视频、图表等多元化形式解读政策文件,及时全面地公开相关内容,展现国资国企的工作特色。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2年度我委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其他需要通过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内蒙古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内政公发〔2021〕1号)、《乌海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全面贯彻落实了国家、自治区政务公开及市政府工作要点提出的各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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